发布时间:2015/3/1 0:00:00点击:1403作者:李祥宇
“春苗”合唱社团活动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社团性质:是由学校音乐教师指导和管理的,是一个人展示个人才华的学生
性质的艺术团体。
第二条 社团活动宗旨:
培养同学们的合唱兴趣,提高在声乐演唱水平和鉴赏能力。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小学合唱教学事业,在全校形成一种良好的艺术氛围,
光大审美精神
第三条:社团的任务
提高社团成员的演唱水平
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艺术氛围
积极参与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社长:处理社团重大事务,负责社团具体工作
副社长:协助处理社团重大事务,负责社团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 成员管理
一 成员权利:
1、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工作活动。
2、有权向协会咨询有关美术设计知识和技巧问题
3 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4、有权选择退出本协会
三 成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努力完成委托的工作。
2、关心协会的改革与发展,积极主动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参与协会的每一次活动,按时参加各次会议。
第四章 规章制度
训练制度
1 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否则给予一定处分
2 每次活动社长必须点名考勤,指导老师签字并及时上交
3 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的签名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4 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次,旷课三次以上者勒令退团
第四章 组织制度
一 例会制度
1 社团于每周四中午活动,有重大比赛,演出等,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2 每个学期末开全体团员大会,对本年的活动总结,布置训练计划,调整社团干部
二 考核制度
1 社长副社长业绩由校团委考核评估
2 社长对下属干部有聘任的建议权,对违反团规的成员要批评教育
江宁区周岗学校
春苗合唱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