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德育星空>>审美与艺术>>正文

“春苗”合唱社团活动管理章程

“春苗”合唱社团活动管理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社团性质:是由学校音乐教师指导和管理的,是一个人展示个人才华的学生

性质的艺术团体。

第二条 社团活动宗旨:

培养同学们的合唱兴趣,提高在声乐演唱水平和鉴赏能力。

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进一步继承和发扬小学合唱教学事业,在全校形成一种良好的艺术氛围,

光大审美精神

第三条:社团的任务

提高社团成员的演唱水平

活跃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艺术氛围

积极参与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负责社团的日常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章 职责

社长:处理社团重大事务,负责社团具体工作

副社长:协助处理社团重大事务,负责社团各项具体工作

第四章  成员管理

一  成员权利:

1、有权参加协会组织的一切工作活动。

2、有权向协会咨询有关美术设计知识和技巧问题

3  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4、有权选择退出本协会

三  成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努力完成委托的工作。

2、关心协会的改革与发展,积极主动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参与协会的每一次活动,按时参加各次会议。

第四章  规章制度

训练制度

1    准时参加,不得迟到,早退缺勤,否则给予一定处分

2    每次活动社长必须点名考勤,指导老师签字并及时上交

3    请假必须有班主任的签名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4     迟到早退两次按旷课一次,旷课三次以上者勒令退团

第四章 组织制度

一  例会制度

1  社团于每周四中午活动,有重大比赛,演出等,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2  每个学期末开全体团员大会,对本年的活动总结,布置训练计划,调整社团干部

二  考核制度

1   社长副社长业绩由校团委考核评估

 

2            社长对下属干部有聘任的建议权,对违反团规的成员要批评教育

              

                                         

江宁区周岗学校

                                              春苗合唱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