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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汉语拼音的法规、规范、标准

、有关法律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汉语拼音方案的决议(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一、批准汉语拼音方案。二、原则同意吴玉章主任关于当前文字改革和汉语拼音方案的报告,认为应该继续简化汉字,积极推广普通话;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帮助学习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工具,应该首先在师范、中、小学校进行教学,积累教学经验,同时在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并且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方案的进一步完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2001年1月1起施行)
——第十八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二、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1.国务院关于公布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决议(1957年11月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六十次会议通过)
——这个方案草案在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和批准之后,可以在师范、中小学校、成人补习学校,扫盲教育和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并在实践过程中继续求得完善化。
 
2.国务院批转关于改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的报告(1978-09-26)
——改用汉语拼音字母作为我国人名地名罗马字母拼法,是取代威妥玛式等各种旧拼法,消除我国人名地名在罗马字母拼写法方面长期存在混乱现象的重要措施。
 
3.    国务院关于发布《地名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6]11号)
  ——《地名管理条例》第八条: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拼写细则,由中国地名委员会制定。
 
三、国务院部门文件
 
1.关于在中小学和各级师范学校教学拼音字母的通知(1958-03-13教育部发布)
——从1958年秋季起,中等师范学校、高等师范院校及师范专科学校一年级新生应当教学拼音字母。……初级中学一年级,原则上应该从1958年秋季起教学拼音字母。……小学一年级应该尽可能教学拼音字母,利用拼音字母帮助识字,学习普通话。……在城市和北方话区域农村成人教育中,也可以试教拼音字母,帮助扫盲识字。……少数民族的学校,也可以试用拼音字母来学习汉语。……中小学一年级语文教师和师范学校的全体语文教师,应该于1958年秋季开学前,进行一次拼音字母的学习。
 
2.在商标图样和商品包装上加注汉语拼音字母的联合通知(1958-09-30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
——新设计的商标,必须尽可能在图样和商品包装上的汉字下面加注汉语拼音字母;已经注册的商标,再印制图样和商品包装时,也应当在汉字下面加注汉语拼音字母;加注拼音字母应一律以普通话语音为准,拼法必须正确;出口商品的商标图样和包装,不论是否印上外文,也应该加注拼音字母。
 
3.关于公布汉语手指字母方案的联合通知(1963-12-29内务部、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
——《汉语手指字母方案》第一条:汉语手指字母用指式代表字母,按照汉语拼音方案拼成普通话,作为手语的一种——指语。
 
4.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1965-05-12国家测绘总局、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1976-06 修订)
——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的主要用途:(1)作为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标准(2)作为地图测绘工作中调查记录少数民族语地名的记音工具(3)作为汉字音译少数民族语地名定音和选字的主要依据(4)为按照字母顺序统一编排我国地名资料和索引提供便利条件。……音译转写法限用《汉语拼音方案》中的26个字母,两个有附加符号的字母和一个隔音符号3。……跟《汉语拼音方案》中读音和用法相同或相近的字母,一律照写。
 
5.   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法(1974-05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发布,1976-09修订)
——中国人名分汉语姓名和少数民族语姓名。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姓名,汉语姓名按照普通话拼写,少数民族语姓名按照民族语拼写。……《少数民族语地名的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可以适用于人名的音译转写。
 
6.  关于颁发《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通知(1984-12-25中国地名委员会、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测绘局发布)
   
7.  颁发《关于地名用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87-03-27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国地名委员会、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发布)
——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我国地名,以国家公布的《汉语拼音方案》作为统一规范。
 
8.   颁布《关于广播、电影、电视正确使用语言文字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87-04-01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布)
——使用汉语拼音,要拼写正确,分词连写,以汉语拼音正词法委员会公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1987年)》为依据。
 
9.   印发《关于企业、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若干规定》的通知(1987-04-10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商业部、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使用汉语拼音,要求以普通话语音为标准,拼写准确,字母书写正确,提倡分词连写。在商品包装、广告等上面出现企业名称、地址时,应当使用汉字,或汉字、汉语拼音并用,不得仅用汉语拼音。
 
10. 关于地名标志不得采用“威妥玛式”等旧拼法和外文的通知(1987-12-02中国地名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
——地名标志上的地名,其专名和通名一律采用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不得使用“威妥玛式”等旧拼法,也不得使用英文及其他外文译写。违背上述原则的,应及时予以更正。
 
11. 关于在各种体育活动中正确使用汉字和汉语拼音的规定(1992-07-09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
——使用汉语拼音,要以普通话语音为标准,要求拼写准确,字母书写正确,分词连写。
 
四、国际标准
 
1.文献工作——中文罗马字母拼写法 ISO-7098
(国际标准化组织 1982-08-01通过、实施)
   ——本国际标准说明现代汉语,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语言普通话罗马字母拼写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2月11日)正式通过的汉语拼音方案,被用来拼写中文。转写者按中文字的普通话读法记录其读音。……用汉字书写的数字,一般译成汉语拼音。
 
2.联合国秘书处关于采用“汉语拼音”的通知(1979-06-15)
——从1979年6月15日起,联合国秘书处采用“汉语拼音”的新拼法作为在各种拉丁字母文字中转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名和地名的标准。从这一天起,秘书处起草、翻译或发出的各种文件都用“汉语拼音”书写中国名称。 
 
3.联合国第三届地名标准化会议关于中国地名拼法的决议(1977-09)
——会议注意到《汉语拼音方案》在语言学上是完善的,用于中国地名的罗马字母拼法是最合适的……建议:采用汉语拼音作为中国地名罗马字母拼法的国际标准。
 
五、国家标准
 
1.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 GB3259-89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2-02-01批准、发布,1992-11-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用汉语拼音拼写我国出版的中文书刊名称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正式出版的中文书刊名称的汉语拼音的拼写,也适用于文献资料的信息处理。国内出版的中文书刊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在封面,或扉页,或封底,或版权页上加注汉语拼音书名、刊名。……拼写原则:以词为拼写单位,并适当考虑语音、词义等因素,同时考虑词形长短适度。
 
2.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  GB/T 16159-1996
(国家技术监督局 1996-01-22批准、发布,1996-07-01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规则。内容包括分词连写法、成语拼写法、外来词拼写法、人名地名拼写法、标调法、移行规则等。为了适应特殊的需要,同时提出一些可供技术处理的变通方式。本标准适用于文教、出版、信息处理及其部门,作为用《汉语拼音方案》拼写现代汉语的统一规范。
 
3.地名标牌  城乡 GB17733.1-1999
——街牌标示道路名称和汉语拼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