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7/20 9:02:19点击:2928作者:admin
2020年江宁区周岗学校初中新生入学公告
为做好2020年周岗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根据《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2020年江宁区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公告。
一、入学条件
(一)本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本次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本施教区内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本施教区户籍(即原周岗镇户籍)。户籍原则上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周岗学校(中学部)登记入学:
1.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本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儿童父母离异,其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本施教区常住的;因政策原因,儿童父母中的一方户籍无法迁移。
2.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本施教区常住的。
3.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学校提出入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居民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生学籍卡;
3.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的有效居住证;
4.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
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二、入学办法
2020年全区公办初中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① 周岗施教区内户籍儿童:网报时间为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6:00;
②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8日9:00至7月31日16:00,
2.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① 周岗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24-25日按网报预约时间到周岗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②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7月30-31日按网报预约时间到周岗学校现场审核材料。
3.现场审核材料说明:
现场审核材料时,须出具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小学毕业生在本施教区的居民户口簿、家庭房屋产权证等有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带上儿童本人的《成长的脚印》、毕业小学盖章后的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等有关证件资料。
三、相关要求:
1.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儿童及监护人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2.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报名时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在家自测体温与检验苏康码,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检验苏康码、测量体温。
3.审核材料及报名前,请准备好各种证件、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4.所有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5.学校按照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完成初中新生报名工作后,在8月10日前向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逾期不报到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责任由家长自负。
6.具体文件内容请详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
7.咨询电话:
徐老师 13914778886 杨老师 13912958875 王老师13585110313
南京市江宁区周岗学校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