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5/22 9:26:05点击:28作者:杨东
根据《2025年江宁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5年新生入学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
中学七年级:
本施教区小学毕业生
原周岗镇范围内内的适龄儿童应在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一)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原周岗镇范围内户籍)
原周岗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应在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5年5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并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父母离异,其子女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其来宁务工的法定监护人居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江宁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证及我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如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江宁的有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办理时限截至入学当年5月31日)等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幼升小”资料审核时间为:2025年6月28日(星期六)。“小升初”资料审核时间为:2025年6月29日(星期日)。
审核地点:周岗学校传德楼二楼 教务处
(三)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报:2025年5月25日-5月30日,南京市义务教育招生信息化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家长可以登录“我的南京”APP →“一件事服务” →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 →选择进入“幼升小”或者“小升初”入口→正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点击[提交],等待资料审核。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网报时间均为5月25日-5月30日(周日-周五)。
2.平台将根据家长填报的信息对户籍、房产等信息自动核验,数据校验未通过或有其他线下服务需要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本地户籍儿童到我校报名登记,并携带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其它有关证件(证明)。
3.现场审核材料: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1)5月25-30日 每天下午14:00—17:00
(2)6月2日全天 8:30-11:30 14:00-17:00
现场审核地点:周岗学校教务处
要求:须在平台报名后方可到校审核,审核时带上报名时填报的身份证、房产、户籍等材料。
4.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1)周岗户籍学生报名时,带好监护人及该学生在周岗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农村房屋无产权证者除外)、《成长的脚印》等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参加网上报名登记,并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料审核,届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特别提示: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复印内容:①儿童户籍居住详细地址页;②儿童父亲户口详细信息页;③儿童母亲户口详细信息页;④儿童户口详细信息页。以上四项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正反打印,同时在复印纸上注明儿童父母的联系电话号码。)
三、其他说明:
1.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8月10前将公布新生入学名单,请留意学校网站。江宁区周岗学校:http://zgxx.jnjy.net.cn/
3.招生期间,区教育局开通咨询电话:52287159、52280552、52081234
4.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部: 15951752607(朱老师) 15295521853(沈老师)
初中部: 13912958875(杨老师) 13585110313(王老师)
注: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周岗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周岗学校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