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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岗学校关于教师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的规定

江宁区周岗学校关于教师劳动纪律绩效考核的规定

(讨论稿)

学校每学年将在30%绩效考核常规考核项目中设定10分作为教师劳动纪律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学期事假1天以内(含1天),学期病假3天以内(含3天)不扣分。

(2)学期事假1天以上,每超1天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且可出现负分。

(3)学期病假3天以上,每超1天扣0.25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患重大疾病经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研究酌情处理。

(4)迟到、早退0.1分/次

(5)旷课一节扣0.5分,旷职1天扣2分,两者以累计最高分计算。

(6)因事离岗1小时内,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并做好登记,返校后及时销假不扣分,未销假按旷职半天扣0.5分。教师每月外出不超过3次,3次以上每次扣0.1分(因公外出不做计算)。

(7)由学校安排的公差,出差后不参加会议、活动,又不到校上班的以旷职论处。

(8)凡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含升旗仪式)、各种工作会议的每次扣0.1分。

(9)无正当理由超假,按旷职旷课处理;

(10)学期出满勤者,另加1分。

说明:1、婚、产假中相关奖励不在绩效工资中支付,学校以慰问的方式解决。

2、常规考核奖共计100分,其中职业道德20分、考勤10分、教育教学过程40分、教育教学业绩20分、安全工作10分。按学期考核。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