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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周岗学校2024年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2024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4年新生入学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

儿童需年满六周岁,即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或其他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由教育局普通教育科审核批准。

(一)施教内适龄儿童(原周岗镇范围内户籍)

公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在施教区小学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施教区小学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适龄儿童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儿童户籍从未迁移过、儿童法定监护人名下均无房产。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处于义务教育阶段、随其来宁务工的法定监护人居住的、非南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内跨区流动的务工人员子女。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严格执行《江宁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管理暂行办法》,统筹安排,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小学报名不再需要出示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三)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内小学就读。

中学七年级:

(一)本施教区小学毕业生

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所有条件缺一不可)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我区公办初中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已实际居住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我区指定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3.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连续且满一年;

4.小学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籍卡。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全区公办中小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届时请通过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苏服办”手机APP进行报名。(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步填报)

1.周岗户籍新生:

网报时间:5月27日-6月2日17:00。

(小学)现场审核材料: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1-2日按预约时间(上午8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在周岗学校审核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中学)现场审核材料: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于6月22-23日按预约时间(上午8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在周岗学校审核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网报时间:5月27日-6月2日17:00。

现场审核材料: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于6月29日(小学)、6月30日(中学)按预约时间(上午8点至11点,下午2点至4点),分别到周岗学校审核材料,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小学)周岗户籍学生报名时,带好监护人及该学生在周岗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农村房屋无产权证者除外)等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中学)周岗户籍学生报名时,带好监护人及该学生在周岗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农村房屋无产权证者除外)、《成长的脚印》等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参加网上报名登记,并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料审核,届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家庭户口簿和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当年5月31日止);

③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政府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证照、连续且满一年(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当年5月31日止)。

特别提示:户口本复印件需要复印内容:①儿童户籍居住详细地址页;②儿童父亲户口详细信息页;③儿童母亲户口详细信息页;④儿童户口详细信息页。以上四项复印在一张A4纸上,可正反打印,同时在复印纸上注明儿童父母的联系电话号码。)

四、其他说明:

1.所有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报名前请把各种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准备好,以免耽误报名时间。

3.8月10前将公布新生入学名单,监护人在8月10日后到学校门卫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请留意校门口公告及学校网站。

江宁区周岗学校:http://zgxx.jnjy.net.cn/

具体文件内容请详见江宁教育服务平台:http://www.jnjy.net.cn/

4.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小学一年级:13770971493(杨老师)、15951752607(朱老师)

中学七年级:13912958875(杨老师)、13585110313(王老师)

注:本公告由南京市江宁区周岗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周岗学校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