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0/30 0:00:00点击:1451作者:周孝连
周岗学校“弹性离校”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小学实行“弹性离校”办法的通知》精神,为了切实解决放学后部分家长按时接孩子离校有困难的后顾之忧;充分发挥学校场馆设施的育人功效,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同时进一步探索学校的课程建设以及特色建设;让师德形象、学校满意度实现新的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周岗学校“弹性离校”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张顺根
副组长:李富春 丁正东 杨鹏 姚绍明
成员分工:
李富春:负责检查考核
丁正东:负责课程安排
杨 鹏:负责教师安排
姚绍明:负责场地协调
三、实施要求:
1.时间安排:1——2年级下午3:40结束;3—6年级每天下午放学后至下午4:30结束。最迟到5:00。
2.参加学生:以学生自愿为前提,家长依照学校规定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的1至6年级学生均可参加。
3.组织管理:学校行政、班主任、任课教师。
四、实施内容:
1.指导学生作业为主的辅导活动:结合教育部的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尽可能让学生在学校在老师指导下完成作业,一、二年级原则上不带书面作业回家。
2.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社团活动:学校将在“快乐周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学校的社团活动。从时间、内容、师资等各方面做全面考虑,确实满足学生的个性发展。
3.学生根据需要所进行的自主活动:学校将开放一些场馆,学生个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安排活动。
四、实施原则:
1.坚持自愿原则。学生弹性离校严格以学生自愿、家庭申请为前提,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坚持公益原则。学生弹性离校是一项公益活动,学校不得直接或变相收取学生任何费用,严禁擅自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3.坚持管理规范。实行“校长负责”的管理体制,把学生在校安全管理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规定,严禁借机组织开展语文、数学、外语等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五、场地安排
一二年级放学后,2:40—3:40一(1)班
三至六年级放学后,3:30—4:30 四(1)班
体育馆、阅览室同时开放。